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

為兼顧公共服務及合理收費,並鼓勵更多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,高雄市公共腳踏車106年元月1日起調整費率並持續提供轉乘優惠

基於兼備公共服務及合理收費原則,以提升營運品質並改善財務狀況,
高雄市公共腳踏車(City Bike)自106年元月1日起調整租賃費率。

106年元月1日起新租賃費率如下:
時間
卡別
0-30
分鐘
30-60分鐘
60-90分鐘
90-120分鐘
120-150分鐘
150-180分鐘
一卡通
信用卡
0
5
10
20
20
20
累計
0
5
15
35
55
75







另為鼓勵更多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,明年持續提供轉乘優惠,優惠方案如下:
1.民眾搭乘捷運後,1小時以內騎乘公共腳踏車,仍維持第1小時內免費,若逾1小時,未超過90分鐘費率為10元,之後仍維持每30分鐘20元。
2.民眾騎乘腳踏車後,1小時以內轉搭乘捷運,補助捷運費用4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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